央廣網南京10月10日消息(江蘇台記者孫強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2013年7月6號,江蘇豐縣鳳城鎮王堂村一名8個月男嬰新新被患重度精神病的母親用剪刀刺傷,送到醫院縫了100多針,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關註,後來南京一家愛心組織把新新以及他的哥哥、姐姐一起接到南京寄養。
  近日記者獲悉,由於孩子父母均已去世,愛心組織提出孩子的叔叔沒有監護能力,希望豐縣民政局擔任孩子監護人,但民政局根據規定拒絕了這一建議,此事在南京、徐州兩地誌願者中引發熱議,對於困境兒童的救助,情與理之間究竟該做出怎樣的選擇?
  今年姐姐夢晴到了上學的年齡,她必須回戶籍所在地豐縣上學,南京愛心媽媽為她選擇了一所寄宿制學校,國慶節假期她們回訪發現,孩子進步不少。
  班主任劉英英:每節課都很積極主動,她的學習習慣很好,字也寫得非常的工整、乾凈。
  南京愛之翼兒童公益服務中心副理事長袁媛把夢晴當做自己的女兒,看到孩子成績,欣慰的同時也很心酸,她說:
  袁媛:以前她是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,包括養成一些良好的習慣,以至於這個孩子有很多壞毛病至今還沒有改掉,其實向這種孩子最需要爸爸媽媽的監督,還是需要這種家庭的溫暖。
  時隔一年多,記者再次來到孩子的家,屋內垃圾遍地,飯桌下堆滿了空酒瓶,沒有洗過的碗筷落滿灰塵,一床棉被露出的棉絮是黑色的,場景和一年前沒有變化。徐州彭城580志願者服務中心負責人張振剛曾參與救助,看到眼前情景他向孩子的叔叔王居順提出,出資改善環境,但是遭到拒絕。
  張振剛:豐縣三姐弟住在開發區一條大馬路旁邊,宅基地有一畝多,我們就和小夢晴的叔叔商議資助他開個小飯店或者搞個倉庫,有點錢就能養活孩子,可是他總是搖頭表示乾不了。
  孩子的叔叔王居順今年58歲,未婚,村裡人證實他有時會到外地打工,一走就是幾個月,有時在周邊廠里打零工或者在縣城撿廢品生活。對於他照顧孩子的能力,南京愛心媽媽們也有質疑。
  袁媛:今年過年的時候把這三個孩子送到叔叔身邊(團圓),每個人準備了五套衣服,這十五天他叔叔家住的期間,這三個孩子一件衣服都沒有換過,老三尿不濕上面拉的便便都已經發硬。他叔叔在春節期間把這三個孩子放在三輪車上面,到當地政府上訪要錢。
  徵詢了村民以及徐州志願者的意見後,她們向王堂村村委會提出,把監護權轉移到民政局,但是沒有得到回應。王居順聽說此事,表示自己不放棄監護權。
  王居順:我沒答覆,我不同意。
  記者:你現在靠什麼生活?
  王居順:有低保,撿個瓶子啦,撿點破爛(賣)。
  根據《民法通則》規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,由順序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。記者到豐縣民政局轉達了愛心組織的訴求,但是該局負責人始終不肯露面。鳳城鎮政府民政辦劉瑾說,這件事他們管不了。
  劉瑾:我們要等一個有權力的部門認定一下,你說他沒有能力,畢竟都沒有用,還需要法定的手續。
  目前豐縣民政局每個月發給三個孩子低保金430元,錢發到王居順卡上,不過這筆錢並沒有用於孩子身上,劉瑾說民政只負責發錢不負責監督使用。隨著孩子漸漸長大,6歲的夢晴渴望著爸爸媽媽的愛。
  記者:給你再找一個新爸爸媽媽,你願意嗎?
  夢晴:我願意。
  在記者採訪結束時,豐縣當地官員給記者發來一條短信“有時合情不合法,合法不一定合情”,看著這條短信我們陷入深思,孩子叔叔堅持自己撫養孩子,從感情上我們能夠理解,但是他居然能十五天都不給孩子換衣服、換尿不濕,這種現狀又實在讓人不放心,按照現行法律法規,民政部門拒絕承擔監護權也合法。有句話“一切為了孩子”,面對困境兒童的難題,合情合法的解決途徑究竟在哪裡?我們又能做點什麼呢?  (原標題:孤兒姐弟困苦無依 民政局卻稱依照規定無法監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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